科学划分阶段,考前精准助力冲刺
逐章精讲,配套答疑,阶梯教学,学有所得
高频考点,阶段测评,逐章精讲,夯实基础
听课
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,充分利用零碎时间。做题
海量精选试题 想练就练 瞬间提分答疑
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随时消除知识死角直播
老师大咖面对面 有问有答收获多【摘要】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,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“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基础》入门基础:第六章资源税纳税人、征税范围及税目”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六章资源税法律制度内容,希望考生提前预习,全面掌握知识点。
一、资源税纳税人
资源税的纳税人,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《资源税暂行条例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 (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) 的单位和个人。
二、资源税征税范围
1.原油
2.天然气
3.煤炭
4.其他非金属矿
5.金属矿
6.海盐
三、资源税税目
现行资源税税目包括原油、天然气、煤炭等非金属矿和金矿、铁矿等金属矿,以及海盐等资源品目。
最新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