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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师大咖面对面,有问有大收获多。(二)检查(测)
1.检查(测)内容
全面检查灭火器配置及外观。
2.检查周期
灭火器的配置、外观等全面检查每月进行1次,候车(机、船)室、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堆场、罐区、石油化工装置区、加油站、锅炉房、地下室等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每半月检查1次。
3.检查(测)要求
灭火器的配置、外观等全面检查详见表3-10-2,灭火器检查时进行详细记录,并存档。
检查或者维修后的灭火器按照原配置点位置和配置要求放置。巡检、检查中发现灭火器被挪动、缺少零部件、有明显缺陷或者损伤、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的,及时按照单位规定程序进行处置;符合维修条件的,及时送修;达到报废条件、年限的,及时报废,不得使用,并采用符合要求的灭火器进行等效更换。
二、灭火器维修与报废
(一)灭火器维修
1.维修手册的主要内容
灭火器生产企业的维修手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:
1)必要的说明、警告和提示。
2)灭火器维修企业具备的条件和维修设备的要求、说明。
3)灭火器维修建议。
4)灭火器易损零部件的名称、数量。
5)关键零部件说明。
对装有压力指示器的灭火器,注明其压力指示器不能作为充装压力时的计量工具;高压气瓶充装作业,强调必须使用调压阀。